“中国低碳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(县)”启动
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单篇论述推进“绿色发展、循环发展、低碳发展、生态文明发展”、建设“美丽中国”的伟大构想;“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,建设美丽中国,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。为了贯彻十八大精神、响应号召,探索城市低碳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模式,构建低碳发展、推动生态文明、建设美丽中国的和谐社会,由中国低碳产业联合会、中国城市低碳发展委员会联合主办的“中国低碳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(县)”,开展中国低碳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(县)推介活动,旨在以“中国低碳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(县)”的名义,大力宣传和推广一批优秀市(县)在产业低碳转型升级,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污减排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,通过标杆榜样的带动作用,为各地在破解难题,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积极有效的借鉴范例。
为确保活动的客观性、公正性、科学性,由全国人大环资委、全国政协环资委、国家发改委、环保部、住建部、工信部、农业部、国家林业局等相关部委领导、以及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、中国农业大学等高校相关机构负责人和环保、城建、节能、农业、社会科学等领域的院士、资深专家组成的中国低碳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(县)推介委员会,并制定了 “中国低碳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(县)推介指标体系”。
活动将分自愿申报、专家评估、公示、推介宣传四个阶段进行。对符合中国低碳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(县)推介指标体系,通过公示和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的县,将以“中国低碳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(县)”的名义向社会公告推介、广泛宣传。有关推介评价结果将在人民日报、人民网、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宣传推介,并在2013中国低碳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展示,向社会大力宣传和推介。望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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